我院2020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现已结束,录取工作按照国家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和我院《招生章程》等规定执行,各专业类别分数线如下:
*高考报考我院的考生请根据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本批次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及查询方式来了解是否被我院录取。
*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书法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除外),须在8月27日至8月31日登录鲁迅美术学院官网(www.lumei.edu.cn)填报相关专业(或专业方向)信息,不填报者视为服从
*《录取通知书》将于8月下旬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通知书应由被录取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亲自签收。请被录取的考生收到通知书后详细阅读《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
*我院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包括《录取通知书》的邮寄。
(一)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考生须美术学和设计学类省级统考合格(书法学专业按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文件规定执行),方有资格报考我院。
2、考生须在所获得我院《本科校考合格证》的专业类别范围内填报高考的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专业志愿的优先级高于服从调剂志愿)录取,且优先录取将我院作为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
3、我院不承认各省级招考委的加分政策。高考报考我院且在各招生类别中专业成绩排名前五名的辽宁省考生、外省考生,文化课总分最低控制线可降10分参加排名录取(不包括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
4、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根据下述录取办法进行择优录取。
(二)录取办法
1、报考我院的考生,文化课总分达到我院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规则,各类别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和高考文化课考试的综合分数,文理科考生从高到低统一排名依次录取(辽宁省考生统一排名,外省考生统一排名)。